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攀枝花市供销社成立于1965年。2008年省人社厅批准市供销社为市政府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领导职数3名,内设职能科室5个。

市供销社的职能和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参与组织发展各类涉农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联合会)、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文化等领域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三)指导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参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改善农村流通环境,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四)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开展资金互助、农信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支农服务;

(五)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市级化肥市场调控,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六)指导供销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管理、监督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建立和完善上级社对下级社工作考核制度;

(九)对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协会等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