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2023-09-13 10:27:47.0 | 分类:通知公告 | 浏览量:469


2022年度

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91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18

附件1. 18

附件2. 26

第五部分附表... 4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9

二、收入决算表... 49

三、支出决算表... 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 49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 49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 49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金属、烟花爆竹经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全市供销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参与国际合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供销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32.8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81万元,增长13.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4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1.6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3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27万元,占72.32%;项目支出230.57万元,占27.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2.8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7.81万元,增长13.3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19万元,增长1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0万元,占17.88%住房保障支出37.52万元,占4.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4.15万元,占7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2.8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4.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2.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19万元、津贴补贴162.99万元、奖金30.6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24.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35万元、离休费15.09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14.15万元、生活补助74.45万元、医疗费补助10.27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37.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万元。
  公用经费5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8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7.7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8.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5.22万元、福利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其他交通费22.5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90%,较上年增加0.33万元,增长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2万元,占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占1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完成预算91.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22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长、老化,维修费用较大。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完成预算8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1万元,增长19.86%。主要原因是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等亮点工作,接待省社和其他地市州供销社调研增加,故接待费有所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社来攀开展全省公共型农产品现代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摸底调研,接待金额0.2万元;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用餐,接待金额0.1万元;接待省社党组书记一行来攀调研,接待金额0.18万元;接待省社监事会主任一行来攀调研,接待金额0.1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万元,比2021年减少9.36万元,下降13.81%。主要原因是按制度严格管理,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供销社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供销社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市供销社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保障了市供销社正常运转;市供销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2022年度市级挂职干部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医疗费、福利费、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遗嘱生活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项资金。

8.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9.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省级、市级项目资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市供销社属于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经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研究全市供销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人员情况:本单位现有事业编制(参公)19人,单列编制2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有在编在职人员17人,单列编制2人,86号聘用人员1人,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21名(2016年10月份已交社保发放统筹内工资),较上年同期相比调入1人,退休人员去世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推动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基层社建强、建优、建实,创建基层供销社示范社8个,推进供销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二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个;三是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创新探索资本有效投入方式,以供销社服务和渠道优势撬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策和资金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和资源优势,构建多样化、多元化、多形式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四是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农资经营服务主责主业优势,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扩大代耕代种、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服务规模,力争2022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新增土地托管面积10000亩以上;五是加强城乡综合服务,积极发展区域为农服务中心,推进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向村组下沉,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功能完善,积极培育打造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3个;六是做大做优社有企业,加快完善嘉会农业科技公司治理结构,深化以资本为纽带的跨区域、跨层级合作,优化联营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幼儿园品牌影响力,新建托幼服务项目,稳步推进联营联办,向幼教品牌化、集团化、连锁化发展。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坚持创新发展,在基层社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创新基层社治理架构,采取“村集体经济+供销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模式,新建基层社示范社13家,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的130%,助推村集体经济实现农资商品经营额886万元,新吸纳农民社员76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倍。二是坚持转型升级,在社有企业培育壮大上实现新突破。加快培育农资龙头企业,探索公有、集体、自然人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新体制,创新我市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模式,建立了2个分拨中心和47个基层农资配送网点,实现销售各类农资500吨,销售金额850万元;扎实推进“三降两清一扭”,开展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妥善处置改制企业欠银行贷款本息8209万元。三是坚持为农服务,在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抓好农业技术服务,培育“芒动力”“椒动力”“豆丰收”等专属系列产品品牌6个,科学制定相关水肥药一体化方案18套,降低农民种植成本每亩约150元左右,实现新增土地流转及托管服务面积3.21万亩,同比增长60.7%;抓好“数字供销”平台建设,实现农资在线采购和在线支付“供应服务一体化”数字应用平台;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基层网络资源,开展“供销+邮政”“供销+电商”合作模式,积极布局乡镇“寄递”综合物流网点。四是坚持联合合作,在探索合作共赢上实现新突破。强化系统内部合作,组建由省老邻居公司、攀枝花市供销社、攀枝花市花城投资公司共同投资2000万元的攀枝花花城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年底完成2家门店开业,推进了县域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补助收入83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87万元,占总收入的65.30%;日常公用经费58.40万元,占总收入的7.02%;项目经费230.57万元,占总收入的27.68%。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决算数83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87万元,占总支出的65.30%,日常公用经费58.40万元,占总支出的7.02%,项目经费230.57万元,占总支出的27.68%。。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补助收入83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87万元,占总收入的65.3%;日常公用经费58.40万元,占总收入的7.02%;项目经费230.57万元,占总收入的27.68%。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决算数83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84万元,占总支出的65.30%,日常公用经费58.40万元,占总支出的7.02%,项目经费230.57万元,占总支出的27.68%。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人员类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承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得到保障。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人员经费绩效目标任务,无违规发放记录等情况,获得一致好评。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运转类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得到有效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特定目标类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专项项目费用开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各项目工作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完成年度目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基层社及农民社员满意度提升,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市供销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做实做优基层组织体系,做大做强经营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全市系统实现销售总额8.17亿元,同比增长15.27%;实现农产品销售总额4.1亿元,同比增长16.54%;新建基层社示范社13家,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的130%,助推村集体经济实现农资商品经营额886万元,新吸纳农民社员76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倍;创新我市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模式,建立了2个分拨中心和47个基层农资配送网点,实现销售各类农资500吨,销售金额850万元;扎实推进“三降两清一扭”,开展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妥善处置改制企业欠银行贷款本息8209万元;强化系统内部合作,组建由省老邻居公司、攀枝花市供销社、攀枝花市花城投资公司共同投资2000万元的攀枝花花城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年底完成2家门店开业,推进了县域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

(四)自评质量。

市供销社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较好,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力也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市供销社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主任办公会、党组会议同意。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实施科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供销社作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由于资金等条件限制,为农服务水平等有待继续提高。

(三)改进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宣传和协调沟通;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我单位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有效性。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见附件3


附件2

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攀枝花市供销社在项目建设中的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和制定建设内容及标准,提出建设要求,按照省社《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程》的要求,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实际,确定重点项目、重点业务,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进行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及时组织开展资金绩效自评。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川供财〔2022〕68号)要求,以及《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的通知》(攀供〔2022〕20号)等文件要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2017年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供销社联合印发《攀枝花市级供销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供销社联合转发《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支持方向:奖补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建设标准:一是经营主导能力较强,有自有或政府提供的经营服务、办公场所,供销社持股不低于34%。二是服务功能较完备,能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有较强流通服务功能,农村综合服务面较宽。三是联结农民较紧密。四是运行管理较规范,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县级供销社领导,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一是2022年省级综改资金继续向基层社建设倾斜,鼓励将财政扶持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到发展质量好、运行规范的基层社示范社,并严格执行《2022年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指引》要求。二是资金使用区(县)级统筹,不高平均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基层社示范社建设。2022全市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13个,其中:仁和区4个,盐边县5个,米易县4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内容及标准。

类别

主要内容

具体标准

经营主导能力较强

固定资产

1.有自有或政府提供的经营服务场所

供销社持股

2.供销社持股不低于34%十三五期间脱贫县供销社持股不低于25%,民族地区供销社持股不低于20%)或者供销社与村集体经济联合持股不低于50%

服务功能较完备

服务内容(具备2项即可)

3.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

4.有较强流通服务功能,开展线上线下营销业务

5.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分类回收等业务

6.农村综合服务面较宽,能够开展多样化便民服务

联结农民较紧密

以农民为主体(具备1项即可)

7.农民社员比例不低于50%,且社员数不低于100人(十三五期间脱贫县社员数不低于50人,民族地区社员数不低于30人)

8.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运行管理较规范

行业管理

9.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县级供销社领导

10.经营数据纳入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内部管理

11.在工商登记注册(以农民合作社注册的应挂供销合作社牌子),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2.建立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标识使用

13.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官方标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基层社示范社建设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市社创建基层社示范社目标任务12个,各县区2022年实际开展创建的基层社示范社13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先由各县区供销社开展自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

2.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讨论、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5月,市供销社联合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了《攀枝花市供销社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审定2022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攀供〔2022〕16 号),省级综改专项资金支持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得到市政府批准。当月,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发了资金下达通知单(攀财资建〔2022〕25号),并于年底拨付市供销社2022年省级综改专项资金1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序号

指标来源

收款单位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1

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

西区供销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奖补资金

10

2

仁和区供销社

35

3

盐边县供销社

35

4

米易县供销社

35

合计

115

2.资金到位。

2022年省级综改资金115万元已经由攀枝花市财政局拨付市供销社,市供销社也已经全部拨付攀枝花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市供销社的资产运营投资公司),其中70万元已经由攀枝花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拨付到已完成验收的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剩余45万元待在建的基层社示范社验收完成后拨付,具体明细为:

所属区县供销社

实施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资金到位情况(万元)

小计(万元)

是否完工

是否验收

已拨付资金

未拨付资金

仁和区供销社

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中坝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9

35

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马拉所社区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9

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白拉古社区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9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混撒拉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8

盐边县供销社

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永渔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9

45

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果乡花地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9

攀枝花市盐边县共和乡田坝村地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8.5

攀枝花市盐边县渔门镇新建村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8.5

攀枝花市盐边县和爱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0

10

米易县供销社

攀枝花市米易县坪山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0

8.5

35

攀枝花市米易县马槟榔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0

9

攀枝花市米易青松林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0

9

攀枝花市米易县白坡山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奖补项目

0

8.5

合计

70

45

115



3.资金使用。

基层社示范社建设资金拨付是按照《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的通知》(攀供〔2022〕20号)文件要求,由区县供销社统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搞平均分配,采取市社考核后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及综改资金规定进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并接受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和制定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内容及标准,提出建设要求,县(区)供销社具体指导和检查,各业主严格按照经过县(区)供销审核批复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不能擅自改变和降低标准,如果建设内容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必须先报县(区)供销社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可擅自变动,更不可先斩后奏。示范社建设完成后,由县(区)供销社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报市社。示范社建设过程中,市社适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在县(区)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部分复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县(区)供销联社与13家村集体,按实施方案,以“三社融合”模式,与村两委采取村社共建模式建设基层社示范社,核心经营团队由村两委担任,法定代表人为本村书记。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公司名称,实行统一挂牌,在第一次社员大会上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供销合作社章程》,建立“三会制度”,有效促进基层社规范管理运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基层供销社示范社会计核算、会计账务、处理纳入专业的会计核算机构进行管理,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供销社实际建设了13个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其中8个新建基层社示范社达到经营主导能力较强、服务功能较完备、联结农民较紧密、运行管理较规范的建设标准,经县(区)供销社初核、市社进行评估,符合建设标准制,实现了基层社示范社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局。但还有5个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未通过市社考核评估,还在建设完善中。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方式,采取“村集体经济+供销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创新“利益联结”等经营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积极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通过龙头企业对农户种植技术培训,提升农户种植技能,统一生产技术、统一配送农资,提升产品品质,助推农民增收。

生态效益——项目实施以后,基层供销社示范社采取“村社共建”模式,引领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立体生态农业,垃圾回收等业务为实现乡村振兴开好头,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

经济效益——基层供销社示范社盘活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修建分拣中心、农资配送仓库,以农资销售为抓手,获得利益分红,切实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通过示范种植基地建设和农户入股返利机制,形成利益联结,提高农户经济收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1分,绩效等级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社运营和管理缺乏专业人才,基本上由村支两委班子兼任,时间、精力及经营管理经验有所受限,影响了业务的开展。二是基层社建设不平衡,新建的13个基层供销社示范社,有8个已开展了正常经营,达到建设标准,助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还有5个在规范运行、服务功能上,没有达到考核验收标准,在建设上有所滞后。三是基层社缺乏经营流动资金,部分村集体因没有资金,入股基层社的股本金迟迟不能到位,造成基层社流动资金紧张。四是联结农民还不够紧密,由于部分基层社负责人对政策理解还不充分,对农民群众入股基层社重视不够,宣传动员工作缺乏,部分农民对入社还在持观望态度,基层社辐射带动作用还需提高。

(三)相关建议。

1.积极争取资金。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没有资金支持,供销社在指导建设上就没有话语权,因此从省、市、县供销社都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2.强化培训教育。攀枝花市供销社在村级建设基层供销社示范社,村上缺乏专业人才,村两委负责人也基本缺乏经营管理经营,对政策了解也不充分,因此要规范基层社经营管理,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培训,统一认识,积极规范基层供销社示范社管理。



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攀枝花市供销社在项目建设中的主要职能。负责指导和制定建设内容及标准,提出建设要求,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结合自身改革发展实际,确定重点项目、重点业务,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进行项目实施过程监管,防止虚构投资额骗取补助资金,及时组织开展资金绩效自评。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供销社建设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川供办〔2021〕68号)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川供财〔2021〕96号)要求,建设我市基层社示范社。

2021年底,市级供销社综改资金100万元已经执行完毕40万元,还余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资金60万元(其中米易县供销社30万元,盐边县供销社30万元)结转到2022年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17年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供销社联合印发《攀枝花市级供销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支持方向:一是经营主导能力较强,有自有或政府提供的经营服务、办公场所。二是服务功能较完备,能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有较强流通服务功能,农村综合服务面较宽。三是联结农民较紧密。四是运行管理较规范,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县级供销社领导。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1年结转的60万元为米易县供销社30万元、盐边县供销社30万元的基层社示范社建设资金,补助基层社示范社改造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补助2021米易县供销社、盐边县供销社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各5个。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内容及标准

类别

主要内容

具体标准

经营主导能力较强

固定资产

1.有自有或政府提供的经营服务场所

供销社持股

2.供销社持股不低于34%十三五期间脱贫县供销社持股不低于25%,民族地区供销社持股不低于20%)或者供销社与村集体经济联合持股不低于50%

服务功能较完备

服务内容

(具备2项即可)

3.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

4.有较强流通服务功能,开展线上线下营销业务

5.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分类回收等业务

6.农村综合服务面较宽,能够开展多样化便民服务

联结农民较紧密

以农民为主体

(具备1项即可)

7.农民社员比例不低于50%,且社员数不低于100人(十三五期间脱贫县社员数不低于50人,民族地区社员数不低于30人)

8.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运行管理较规范

行业管理

9.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县级供销社领导

10.经营数据纳入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内部管理

11.在工商登记注册(以农民合作社注册的应挂供销合作社牌子),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2.建立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标识使用

13.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官方标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基层社示范社建设。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米易县供销社和盐边县供销社创建基层社示范社目标任务10个,经审核认定实际建设完成10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先由各县区供销社开展自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

2.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讨论、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攀枝花市供销社联合攀枝花市财政局共同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审定2021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攀供〔2021〕28 号),得到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同意拨付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市级配套综改资金100万元,其中60万元结转到2022年执行。2022年9月,由于市供销社规范基层供销社股权结构,根据需要,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报送了《攀枝花市供销社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审定调整部分2021年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请示》(攀供〔2021〕28 号),调整了米易县、盐边县2021年市级供销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使用方式,2022年10月,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发了资金下达通知单(攀财资建〔2022〕63号),拨付市供销社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市级配套资金6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市供销社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市级综改资金60万元,通过市供销社拨付到攀枝花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市供销社的资产运营投资公司),由攀枝花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到基层供销社。

2.资金到位。2022年10月,攀枝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60万元,2022年12月,市供销社将该资金拨付到攀枝花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资金使用。按照《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基层供销社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攀供〔2021〕22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供〔2021〕31号)等文件,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各基层社实时建设及运行动态分阶段、分批次拨付专项资金入股基层示范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及综改资金规定进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并接受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和制定建设内容及标准,提出建设要求,县(区)供销社具体检查和指导,各业主严格按照经过县(区)供销审核批复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不能擅自改变和降低标准,如果建设内容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必须先报县(区)供销社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可擅自变动,更不可先斩后奏。示范社建设完成后,由县(区)供销社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报市社。示范社建设过程中,市社适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在县(区)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部分复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县(区)供销联社按实施方案,以“三社融合”模式,与村两委采取村社共建模式,核心经营团队由村两委担任,法定代表人为本村书记。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公司名称,实行统一挂牌,在第一次社员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通过了《供销合作社章程》,建立了“三会制度”,有效促进基层社规范管理运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基层示范社会计核算、会计账务、处理纳入专业的会计核算机构进行管理,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经过市供销社对县(区)供销社申报创建的基层社示范社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实际建设完成10个。新建基层社示范社制定了《基层供销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立基层社成员交易量利润返还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村民入社积极性;做实经营业务支撑,主动为基层社业务经营的开展牵线搭桥搞好服务,实现了基层社示范社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局。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各基层社入股农资龙头企业,进行统购分销,获得农资议价权,降低销售成本,让利于农;通过嘉会公司对农户种植技术培训,提升农户种植技能,统一生产技术、统一配送农资,提升产品品质。

生态效益——项目实施以后,基层社采取“村社共建”模式,引领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立体生态农业,垃圾回收等业务为实现乡村振兴开好头,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

经济效益——基层社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开办小型加工点、修建分拣中心、农资配送仓库,销售农资获得农资分红,为村集体经济添砖加瓦;建成示范种植基地、提高农户经济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户入股返利,形成利益联结,助农增收。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1.基层社示范社建设: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1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基层社示范社经营时间较短,原有农资市场较饱和,加上农民农资消费使用习惯固有,让老百姓接受需要一个过程,总的农资经营效果不理想。二是基层社运营和管理缺乏专业人才,基本上由村支两委班子兼职,时间、精力上有所受限,影响了业务的开展。

(三)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入股基层社实现全覆盖。二是探索基层社灵活的经营绩效机制,尝试有限经营承包制等。三是规范财务及经营管理,各县、区供销社要加强督查,健全基层社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四是强化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建的基层供销社示范社要规范经营管理,加强培训工作。


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攀枝花市供销社在项目建设中的主要职能。负责指导和制定建设内容及标准,提出建设要求,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进行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及时组织开展资金绩效自评。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17〕10号)、《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供社〔2020〕149号)等文件要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17年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供销社联合印发《攀枝花市级供销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支持方向:依托供销社现有农资经营服务企业嘉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等相关涉农资源,组建2个区域为农服务中心,搭建农资配送、测土配方、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便民服务综合平台,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两个项目预算总体包括基础设施、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内容,待项目建设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给予财政奖补,奖补资金以供销社参股方式注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依托供销社现有农资经营服务企业嘉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等相关涉农资源,组建2个区域为农服务中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通过区域农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拓展延伸服务领域,实现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有效对接;开展实施测土配方,引导当地科学规模化发展芒果、蔬菜等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靠性,助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区域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市社创建区域农服务中心目标任务2个,实际创建区域农服务中心2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先由各县区供销社开展自评,通过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

2.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讨论、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实施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10月,市供销社联合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了《攀枝花市供销社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安排市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有关事宜的请示》(攀供〔2021〕45 号),2021年11月,得到市政府同意批准建设,2022年1月,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发了资金下达通知单(攀财资建〔2022〕7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从2021年安排的市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万元,先注入攀枝花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市供销社下属资产营运投资公司),再由该公司以股权方式投入嘉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既有利于做大企业资产规模,又有利于统筹市县(区)供销资源,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资金到位。2022年1月,攀枝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50万元,2022年2月,市供销社将该资金拨付到攀枝花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资金使用。资金由攀枝花市社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股权方式投入嘉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嘉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等相关涉农资源,组建2个区域为农服务中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及综改资金规定进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并接受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和制定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标准,提出建设要求,市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企业嘉会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组建。建设过程中,不能擅自改变和降低标准,如果建设内容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必须先报市供销社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可擅自变动,更不可先斩后奏。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中,市社加强指导,进行督促检查落实。严格按照省社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切实做好项目风险防控。

(三)项目监管情况。

区域为农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会计账务、处理纳入专业的会计核算机构进行管理,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加强监督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供销社实际建设了2个区域为农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拓展延伸服务领域,推进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和服务能力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供销社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推动生态种植,土壤治理、实现网络化、整体化、信息化、规范化经营,将促进我市涉农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升级,优化三农服务,保障和提升种植质量,将直接为乡村振兴提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升级,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2分。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资金限制,区域为农服务中心缺乏购置生产所需的生产、植保、运输等机械化作业设备资金,不能规模实施托管服务,制约了进一步帮助提高劳动生产力发展。

(三)相关建议。

一是区域为农服务中心负责人等要改变观念,积极利用信贷资金,把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做大做强;二是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加快建设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优势和作用。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市供销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附件2:四川省攀枝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附件3:市供销社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